【港區國安法】湯家驊指立法是形勢所逼 要求官員下台口號若不涉暴力行為不應視作刑事
發布時間: 2020/05/29 11:16
最後更新: 2020/05/29 11:18
全國人大昨日(28日)通過「港區國安法」相關決定草案。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是形勢所逼,才令中央出手,無證據顯示是特區政府提出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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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家驊今(29日)早在電台表示,今次訂立的是政治法例,較香港以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來得更複雜,涉及的層面更多,特區政府和基本法委員會的參與度以及影響能力,仍需要時間證明。
他表示明白港人對「港區國安法」的擔憂,但不應有錯覺認為由中央所立的法列就會「高人一等」,因「港區國安法」納入附件三後將成為香港法律,即與其他法例看齊。他認為特區政府會運用所有能力及資源配合立法工作,以反映港人意願,希望最終令法例是可讓港人及外國投資者接受。
他續指,當草案納入附件三後將成為香港法律,應由香港執法部門和司法系統處理,看不到需要由另一個系統處理,即使成立有關部門,希望只是處理幕後的工作。
對於被指在國安法立場上跟2003年有變,湯家驊認為,現時的情況與當年大不相同,提到2003年有50萬人上街是「井井有條」,而現時的形勢非常嚴峻,除了有人破壞商店外,亦有人「掟汽油彈」,因此將兩者相比並無意義。他說,因立法會似乎是沒有辦法立法阻止有關情況,因此需中央出手,「政治不是為了追求責任,政治是為了解決問題」。
至於「港區國安法」中,針對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和活動的範圍,他認為應該是要針對整個政府政權。如市民只是高叫要求個別官員的下台口號,不涉及暴力、組織和行動綱領,則不應該視為刑事行為,因這是言論自由的範疇,但他強調言論自由不代表有倡議暴力活動的行為。
被問到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因起草《零八憲章》要求結束一黨專政,而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被定罪,湯家驊認為,此可反映内地與香港制度不同,正是一國兩制的分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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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又強調,如果香港日後訂立更加健全維護國安的《基本法》第23條,可以替代附件三内的「港區國安法」,因為《基本法》第18條規定,附件三内的法律可增可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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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郭詩詩